党建引领

每周纪语 |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发布者: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5-20浏览次数:24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精准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内涵实质和逻辑关系,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必须学深悟透,努力掌握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加强解读和培训,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知纪是学纪的基本目标。学习党规党纪,不能浮光掠影、浅尝辄止,而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底线划出来。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学习思考,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了解党的纪律要求,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的清晰认知,更好强化纪律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明纪是在知纪的基础上,做到进一步精准把握。这就要求对每一条纪律都要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要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考量等弄明白。同时,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要形成守纪的自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守纪融入日常、落在实处。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时时严格自律,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按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带动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让党员、干部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底线不可越,纪律不可违。对违反党纪党规的人和事要严格追责问责,坚持谁碰了“高压线”、谁闯了“红灯”,谁就必须受到惩处,确保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精准规范问责,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励党员、干部守底线、敢担当、善作为。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