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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私利羁绊迷失方向 家风不正越陷越深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原副主任杨兴友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发布者: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03

杨兴友,男,1962年5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都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涪洋镇党委书记;务川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庆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毕节地委委员,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毕节市委常委,威宁县委书记;毕节市委副书记,威宁县委书记;贵州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省农业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2020年12月退休。

2021年7月,杨兴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8月,杨兴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杨兴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杨兴友出生于务川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参加工作后,靠着努力学习和勤奋工作,得到组织肯定和培养,先后在遵义、毕节两地四县工作,长期担任县级党政“一把手”,一步步从乡镇工作人员成长为副厅级领导干部。然而,随着岗位的变换、职务的升迁、环境的变化,其放松了学习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慢慢地思想防线失守、信仰信念动摇、人生理想蜕变,在公与私、利与义、情与法之间做出错误选择,最终突破纪法底线、滑入犯罪深渊。

怠于修身 初心渐忘

在诱惑面前选择坚守初心还是蜕化堕落,根源在于内心深处的定力。很多违纪违法问题看似一念之差,但仔细剖析,主要原因还是个人修养不够、初心淡忘、定力不足所致。杨兴友也是如此。

杨兴友参加工作两年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之初,他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但随着职务升迁,他手中掌握的权力慢慢增多,职务影响力也在渐渐变大,身边聚拢的别有用心的商人老板越来越多。一方面,杨兴友想干好工作、取得成绩;另一方面,在看到身边的商人老板挥金如土时,他思想上又产生落差。心理失衡加之“当时在基层对吃喝、送点烟酒这些习以为常”错误思想左右下,杨兴友逐渐降低自我要求、放松自我约束,党性修养慢慢弱化、理想信念随之动摇。

在县里任“一把手”的很长时间里,杨兴友作为班子的“领头雁”,对待理论学习搞形式、走过场,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仅仅将理论学习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用心学习领悟。对民主生活会敷衍了事,对其他同志提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甚至连整改材料都让人代写。

走上领导岗位尤其是担任县委书记后,杨兴友常教育下属遵规守纪、廉洁自律,自己在背地里却对党纪国法不学习、不贯彻、不执行,阳奉阴违,自认为既然是“一把手”,“就是一方诸侯,说一不二”。

当工作干出一点成绩,得到上级领导肯定时,杨兴友就把成绩归功于自己,从自信、自满到自负,在身边人的奉承中飘飘然。每当看到身边的商人老板大把挣钱时,杨兴友总是要拿来与自己对比,心理逐渐失衡,产生“自己纵然有权但也只是个穷光蛋”的错误思想,以致第一次面对行贿人“围猎”时不但没有警惕警醒,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杨兴友第一次违规收受他人财物是任道真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商人秦某某获得该县农贸市场项目。秦某某获利后送来3万元现金和两瓶高档酒以示感谢。

“他从这个工程中获利几百万元,拿3万元来给我拜年,当时觉得不是一个大数,就收了。”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洪水般一泻千里、不可收拾,两人的权钱交易链就此形成。此后二十多年间,杨兴友利用在道真、余庆、威宁等地任职的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秦某某在多个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先后56次收受秦某某贿赂。

热衷收礼 由风及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无不始于破纪,从收一瓶酒、一条烟、一张卡、一个红包开始,逐渐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薄、个人私欲膨胀,导致纪法底线失守,最终小节不守、大节难保。杨兴友的贪腐轨迹也印证了这个道理。

杨兴友认为,过年过节与朋友同事间送点礼、喝杯酒,是重情重义的体现,对亲朋好友、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等以拜年、过节为名送来的红包、高档酒等他习以为常。在这样的错误认识支配下,20多年来,杨兴友累计收受他人以拜年、过节、红白喜事等名义赠送的现金、高档酒等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

随着杨兴友在重要领导岗位上任职时间越来越长,围在他身边的各色人等也越来越多,酒已然成为杨兴友和行贿人之间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的媒介。2010年,杨兴友在任威宁县委书记时,设宴招待一名外地商人林某某,邀请其来威宁经商办企业,餐后收受林某某所送4箱高档酒。

只要有人送高档酒,不管是送一两瓶还是几箱,杨兴友都来者不拒。帮人协调工程承揽、项目承接收酒,出面协调解决工作调动、职务提拔、入职录用也收酒,杨兴友累计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送的高档酒数百瓶。杨兴友将遵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屋专门用作存放高档酒的场所,同时在贵阳家中阳台、床下也存放高档酒。组织开展审查调查时,他先后多次安排他人转移和保管涉案高档酒,企图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不仅如此,在物欲驱使下,杨兴友还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利用一切机会寻找生财之道,包括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礼敛财。甚至在其退休一年后,他还利用儿子结婚操办酒席之机,邀请多名曾经的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儿子的婚宴,并收受礼金。

经查,杨兴友利用职务便利,为16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上千万元,属于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亲情扭曲 终酿悲剧

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许多都与畸形的“亲情”“友情”有着密切联系,一些党员干部的亲情观发生严重扭曲,他们庇护纵容亲友打着自己的旗号大肆捞取好处,在情与法之间作出错误选择。

“离开家乡时,家里都还很穷,自己走出来了,希望家里的人日子好过一点。”杨兴友回忆说,自己在“小家庭”中是家长,在“大家族”中是顶梁柱,家里大事小事都要找他商量,而他也总是千方百计提供帮助。慢慢地,家里的至亲远交尝到了甜头,对他产生了依赖,开始伸手向他要工程项目,在拿不到工程款时,也要他帮忙打招呼。

眷顾亲情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公权与私利之间存在天然的鸿沟,不可逾越。已然腐化变质的杨兴友,却把亲情演变成权力滥用、贪赃敛财的理由,最终坠入腐败深渊。

有时亲属在外面遇到事情,请求杨兴友帮助,“他们一来就说‘我一生都没求过你,现在遇到这事,只有依靠你’。”杨兴友说,面对这种请求,感觉不好推辞,只好找人帮忙,在这过程中就欠下了人情,日后再“还人情”时,难免会利用手中的职权打打“擦边球”甚至以权谋私,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他们认为自己不帮就是不够朋友、不重义气,或者是对家乡、对亲戚朋友忘本,帮了这个不帮那个就会有意见,个别人还产生怨恨,千方百计用亲情给我施压。”杨兴友交代,在威宁县任职期间,当地正处于大发展、大开发、大招商时期,项目较多,老乡、亲戚“人传人”纷纷前来投奔,他就将亲友介绍给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他们赚了钱,也学会了对我的‘围猎’,我也甘愿被‘围猎’,还很享受这种‘围猎’。都称我‘杨哥’‘三哥’‘领导’等,这些称呼听起来入耳。”身边亲友朋友的拍马奉承、嘘寒问暖,送钱送物,进一步助长了杨兴友的贪污腐化。

己身不正,岂能正人。由于杨兴友没有为家人树好标杆做好表率,治家不严,导致家中亲友纷纷利用杨兴友的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在杨兴友的老乡、商人朋友眼中,其儿子就是杨兴友的“代言人”,更是他们接近杨兴友、为自身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捷径”。杨兴友对一些商人朋友以帮助自己儿子“创业”、变着花样行贿的行为视而不见。商人王某为获得杨兴友的帮助,先后代其儿子支付项目工程款90万元。在杨兴友的默许、纵容下,其儿子先后出面收受“感谢费”数百万元,成为杨兴友贪腐路上的最大“助攻手”。

杨兴友的哥哥,原本一直在家务农,没有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在杨兴友的帮助下,他利用工程项目转包谋利,在自身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通过收取项目“转包费”的方式,轻松获利百余万元。

为达到“家族致富”目的,杨兴友毫无原则地把亲情和家族利益凌驾于纪法之上,滥用权力,带动或者纵容家族成员共同贪赃枉法,最终不仅自己面临牢狱之苦,还把家人带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使他们付出沉重代价,所获不正当利益也全部被追缴。

律己不严、家风不正,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我觉得自己就像魔鬼一样侵袭着我的家庭、侵袭着我的家人、侵袭着我的亲朋好友,教训深刻。”杨兴友忏悔。然而,一切都悔之晚矣。


杨兴友忏悔录(节选)

我出生在务川一个偏远的乡村,我的成长除了有个人的努力成分外,最主要和最关键的是党和组织多年来不断给机遇和平台,对我悉心培养、教育的结果。

几个月来,经过组织的教育、帮助及专案组同志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我的态度从开始的抵触到配合,逐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和违纪违法的事实。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并逐一忏悔。

忏悔之一:理想信念动摇,淡忘初心,自毁清誉

我也曾全力以赴,勤奋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随着时间推移,环境的变化和岗位的变换,自己的理想初心逐渐动摇和淡忘,在一片又一片的掌声与赞扬声中开始飘飘然不知其所以然,渐渐地丧失了动力和定力,淡忘了我是谁,为了谁;逐渐淡忘了自己为什么出发,要往哪里去,逐渐淡忘了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了人民。把入党誓言抛在脑后,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自毁清誉,我要为此而忏悔。

忏悔之二:政治敏锐性差,置若罔闻,自欺欺人

政治不清醒,敏锐性极差。看不到组织给的交代和改正问题挽救自己的机会。组织上在给我谈话的时候,要求我主动向组织坦白交代。但我没有珍惜和抓住组织给我的机会,充分说明了我政治敏锐性差,没有从应有的政治站位上去思考和看待自己的问题,认识不到组织是给自己改正错误的机会,是在挽救自己。

忏悔之三:践踏红线违法,交友不慎,自掘坟墓

贪,还要有人送,送钱送物的往往都是所谓的“朋友”,结交的商人老板,他们无一不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而拉近我和他们的关系,有事好找我帮忙,作为我的老乡朋友们就更不用说了,他们认为我就应该帮他们,不帮就忘本。但个人也认为只有他们送钱送物才靠得住。无论是老乡“朋友”,还是商人老板“朋友”,他把你“围猎”得高高兴兴、舒服、自然。我和其他受贿官员一样,也经历了一个温水煮青蛙的“围猎”过程,也有一个认为收受熟人朋友财物相对安全的错误认识。我为商人老板帮忙,商人老板也从我这里得到想得的东西,权与钱就这样融合在一起,实现了我和商人老板之间的权钱交易。

忏悔之四:不讲党性原则,不知敬畏,自寻烦恼

多年来,我放松了政治觉悟的提升,党性党风的修炼,纪律敬畏的养成,最终思想脱离正确轨道,世界观变乱,价值观变形,权力观变异,“三观”失正,对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而是阳奉阴违,当面是一套,背后搞的是另外一套。我违反党纪党规,主要还是不遵戒尺,不把操守,不守底线,没有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纪,亲与清,俭与奢,得与失的关系,最终突破了自己安身立命的廉洁从政底线。没有敬畏之心,自寻烦恼,我为此忏悔。

忏悔之五:家庭教育缺失,治家不严,自辱家门

家里凡大事小事都要找我,我总是千方百计地提供帮助,慢慢地,家庭的成员他们尝到了甜头,甚至对我产生了依赖,认为是理所应当。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还将家中的某些成员作为自己敛财的工具,以此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家族中的远亲们也没有忘了凑热闹,不仅要托我给他们承接工程项目,拿不到工程款,我还要帮他们打招呼去要。当然,他们赚了钱,自然不会忘记我,他们也学会了对我的“围猎”,我也甘愿被“围猎”。

我对不起党和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我知错认错悔错改错,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惩罚。我真诚地希望,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以我为戒,警钟长鸣,惟愿不要再有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