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以案为鉴 | 由风及腐,最终难逃纪法严惩

发布者: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193

违纪违法事实

罗亨,男,1979年2月生,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2022年4月,罗亨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经查,罗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2年11月,罗亨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023年5月,因犯受贿罪、洗钱罪,罗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2万元。

忏悔书节选

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身边围绕的多是腰缠万贯的工程老板,耳边听到的都是恭维之声,他们对我巴结讨好、前呼后拥,极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和优越感。为了从我手中获利,工程老板们对我百般巴结讨好,经常约我吃饭喝酒唱歌“三部曲”,俨然养成了一种生活习惯。面对“好兄弟”的事前“预温”、事中“加温”、事后“保温”式的“围猎”,我完全混淆了公与私、官与商的界线,只要有人请托我就应承,只要给好处我就收下,在贪污腐化的道路上一路“狂飙”。

我长期不学法,法律意识极其淡薄,片面地认为“只要手段高明,兄弟伙耿直,不出卖自己就不会出事”。在这样的想法和侥幸心理作用下,我完全忘记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在违法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收受人生第一笔20万元的好处费,是我踏上了万劫不复犯罪道路的开始,由于做贼心虚,这笔钱觉得放在哪里都不安全,总担心被查到,最后将钱藏到厕所的吊顶里才觉得踏实一点。为了处理后来越来越多的现金,我绞尽脑汁,编造各种谎言来藏赃、销赃,购车、购房,交给朋友投资,企图以此逃避组织的调查和法律的制裁。最终发现,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小把戏”而已。

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的可贵。曾经,我也拥有自由,却没有珍惜,曾经的我沉溺于奢靡的生活无法自拔,如今才领悟到平平淡淡才是真。我将以最好的态度配合组织调查,发自内心知罪、认罪、悔罪,恳请组织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获自由、重获新生。(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